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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池水质标准》(CJ244-2007)



游泳池水质指标的主要内容

  游泳池水质应符合下列要求:水的感官性状良好;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水中对健康有害的化学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游泳池水质标准中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1 感官性指标
   浊度:是非常重要的指标,直接可以反应水中污染物的情况,浊度的降低不仅仅意味着水的透明度增加,同时也代表着水的洁净程度。
   1.2 物理化学指标
   (1)温度:不同性质的游泳池,水温度有可能不同。
   (2)pH:对于原水是生活饮用水游泳池来说,合适的pH范围是统一的。
   (3)耗氧量:这个指标反应水的新鲜程度,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对此都有规定。
   (4)残留消毒剂浓度:根据使用的不同消毒剂种类,指标项目有可能相应不同。
   (5)消毒副产物浓度:根据使用的不同消毒剂种类,指标项目有可能相应不同。
   (6)碱度:水中溶解的碱性盐浓度的总和,是一个重要的指示参数。
   (7)总硬度:水中Ca2+和Mg2+离子的总和,对水质平衡和pH有重要影响。
   (8)总溶解固体:水中溶解物的总量,其监测意义在于控制池水的更新。
   (9)氧化还原电位:反映水中剩余消毒剂的水平,受pH的影响。
   (10)其它项目:如三卤甲烷在FINA、德国、英国和日本都有规定,但在其他国家规定中较少出现。
   1.3 微生物学指标
   (1)菌落总数:一般以每mL水样中的菌落数计算。
   (2)总大肠菌群:一般以每100mL水样中最大可能数计算,是反映致病菌的重要指标。

《游泳池水质标准》-(2007-10-1起实施)

建设部于2007年3月8日批准发布了《游泳池水质标准》(CJ244-2007)城镇建设行业标准,于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现将标准主要技术内容介绍如下:
1游泳池原水和补充水质要求
1.1游泳池原水和补充水水质必须符合GB5749的要求。
2游泳池池水水质基本要求
2.1池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2.2池水中不含有病原微生物。
2.3池水中所含化学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3游泳池池水水质检验项目及限值
3.1游泳池池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游泳池池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


序号

项目

限值

1

浑浊度

≤1NTU

2

PH值

7.0~7.8

3

尿素

≤3.5mg/L

4

菌落总数(36±1℃,48h)

≤200CFU/mL

5

总大肠菌群(36±1℃,24h)

每100mL不得检出

6

游离性余氯

0.2~1.0mg/L

7

化合性余氯

≤0.4mg/L

8

臭氧(采用臭氧消毒时)

≤0.2mg/m³以下(水面上空气中)

9

水温

23~30℃

3.2游泳池池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游泳池池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


序号

项目

限值

1

溶解性总固体(TDS)

≤原水TDS+1500mg/L

2

氧化还原电位(ORP)

≥650mV

3

氰尿酸

≤150mg/L

4

三卤甲烷(THM)

≤200μg/L

3.3常规检验微生物超标或发生污染事故时,池水还应按当地卫生部门要求的附加水质检测内容和非常规微生物检测内容进行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