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南北,遥遥江南水乡文化文名远播,河湖纵横。在浙江大大小小的8万多条河,结成与每个百姓休戚相关的民生之网。率先发展,亦率先遇到与发展相伴生的问题。于是,浙江以河道治理工程治水为突破口“重整山河”,将“河长”这一角色推上时代舞台。目前,河长制已成为“五水共治”工作中的制度创新和关键举措。
五级河长共护一方清水 三年砥砺浙江守护河长治
“治水这种事情,是不分你我的,对于每一个河长来说,尤其如此。”除浙江外,这一制度也已经在北京、天津、江苏等八省市推行,取得了良好效果。
随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河长制将在全国渐次铺开。《意见》称,将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各级河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显然,“省长村长,都是河长。”这句浙江老百姓口口相传的话,将在全国成为现实。
事实上,河长制在浙江并不新鲜。时间闪回3年前,早在2013年11月15日,浙江出台《关于全面实施“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意见》,正式拉开了全省“五水共治”的序幕。不信清流唤不回,“河长制”正是浙江全面开展“五水共治”及落实河道长效管理工作机制的一项制度创新。
同年11月,浙江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实施“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到2013年底,省、市、县、镇(乡)四级河道实现“河长制”全覆盖。2015年5月,浙江省委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河长制”完善“清三河”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对“河长制”的组织架构、河长牌的设置、河长巡查制度等进行进一步明确。
同时,浙江先后出台了河长制长效机制、基层河长巡河、河长公示牌规范设置、入河排污口标识等一系列长效管理机制,创新了河长公示、河长巡河、举报投诉受理、重点项目协调推进、例会报告等日常工作制度。目前,全省每条河道在醒目位置都设立河长公示牌,并明确各级河长巡河频次;全省所有河道每天有人巡、有人管,巡后有记录;河长巡河发现问题要求及时处置,特别是入河排污口要求必查、拍照建档,做到日查日清、事事有回应。
而与全国的四级河长体系相比,浙江实行的是省、市、区县、乡镇、村级五级河长体系,对应河道为省级河道、市级河道、区县级河道、乡镇级河道、村级河道。除了“国字号”的,浙江还有民间河长、护河队、护河志愿者、保洁员和观察员,他们都是水环境的守护者。如今,浙江共有省级河长6名、市级河长199名、县级河长2688名、乡镇级河长16417名、村级河长42120名,还配备了河道警长、民间河长,五级联动的河长制已经形成。
“河长不好当,河长要当好。”为了狠抓落实,近3年来,全省共有近千名干部先后被追责,对河流湖泊尽心尽责的保护,已经成为全省河长的共识。在浙江,各地都把河长制落实情况纳入“五水共治”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并逐级对每位河长履职情况进行严格考核问责,作为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此外,浙江30个省委“五水共治”督查组明察暗访,把河长制落实情况作为督查的重要内容。各级人大、政协通过执法检查、专题审议协商、委员视察等形式,对河长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截至11月底,浙江全省221个省控断面水质Ⅲ类以上占76.9%,比2013年提高了13.1%;劣Ⅴ类水断面占2.7%,减少了9.5%,垃圾河、黑臭河基本消除。
作为全国领跑河长制的地区之一,浙江经过近年来的努力已初步形成了一套以河长制为核心的治水长效机制和责任体系,有力地推动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制度的落实,促进了水环境质量的改善,营造了全民治水护水良好氛围。